如何加强商票的信用支持
策划人语:在今年央行出台的多项重要货币政策中,11月9日发布的《关于促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非常值得人们重视。虽然比不上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对银行的震动,也比不上调整利率引起的社会关注程度,但在中国票据市场的发展历程和企业信用建设中,这项举措的意义怎么评价都不算过分。我们不认为仅此一项政策就能彻底改变商票的命运,或者彻底解决企业短期融资的困境,但央行的力推,将会扭转银票和商票间结构不平衡的状况,并最终将商票带进一个崭新的时代。就央行出台《意见》的影响和意义,今天,我们专门策划了一组报道,约请业内三位专家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
一直以来,由于商业承兑汇票对持票人来说风险较大,流通性较差,市场接受程度较低,没有像银行承兑汇票一样得到很好的发展。但归根结底,阻碍商业承兑汇票发展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信用的缺失。因此,促进商业承兑汇票发展的关键点,是如何加强商业承兑汇票的信用支持。 一、加强信用增级,促进商业承兑汇票的流通 结合银行信用,发展社会信用评级。央行近期发布的《关于促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有计划地组织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中介机构开展企业的信用评级,并促使评级结果与银行信用支持相结合。毫无疑问,社会信用评级中介的评级对提升承兑企业和出票人的信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目前中国的社会信用评定公信力不足,评级结果取得社会的广泛认可并不现实,而且,目前尚没有可供企业和个人投资的融资性商业承兑汇票,社会评级结果只有对商业银行才具有较大的意义。因此,商业银行对企业信用评定结果的认可是当前促进商业承兑汇票流通的关键环节。 实际上,与评级机构相比,开户银行与企业接触更紧密,对企业的支付结算信息和对企业信用的跟踪比中介机构更具有优势,也能够通过参与企业的贸易融资环节,要求企业提供抵质押或者其他的担保措施,锁定风险。笔者认为,现阶段,最好由央行牵头,组织信用评级机构主动与商业银行结合,充分利用两者各自的优势,提高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并通过与银行信用相结合,增进评级结果的使用效果,逐步树立起评级结果的公信力。 银行提供保贴,促进商业承兑汇票的流通。商业银行在近年摸索出的“商票保贴”业务,为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了较强的信用增级支持,可谓是在目前的国情下为商业承兑汇票进行增级的一个创举,这种做法值得提倡与推广。目前大多数保贴银行在为收款人、承兑人、出票人或保证人提供授信后,直接为收款人进行了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在社会上的流通还不够,对企业支付手段的完善、三角债的解决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有限。保贴银行可以积极探索商业承兑汇票附带保贴函的做法,促进商业承兑汇票在企业间的流通,但政策层面必须有意识地放宽商业银行对非开户企业贴现的监管限制,否则可能会出现最终的持票人不在保贴银行开户,有了保贴函却无人贴现的问题。 资信实力雄厚的企业提供“票据保证”,提高信用等级。这里所谓的票据保证比《票据法》中的票据保证更宽泛一些,除了一些信用较强的企业或银行为商业承兑汇票提供票据保证外,在商品交易中,对出票人或背书人的资信和财务状况较为了解的、具有较高信誉的商业伙伴,出于长期合作的需要,也可以作为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提供隐性的票据保证,这对增强票据信用,促进中小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流通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社会信用的逐步培育。商业银行应当适应市场的需求,灵活选择承兑人、贴现申请人或保证人进行综合授信。 专业票据经营机构的参与,更有利于增加商业承兑汇票的流通性。近年来,随着票据业务的快速发展,许多商业银行在二级分行以上成立了票据专营机构,这些机构运作规范,风险防范的措施逐步完善,可以在促进商业承兑汇票流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票据专营机构可以探索系统内专营机构间的合作,实现系统内的资源共享,并进一步规范运作、简化查询渠道,提供保贴商票的异地贴现服务,尤其是总行级的票据专营机构的参与和牵头管理,更有利于系统内分支机构间的合作,有利于全国性网络的建立,进一步增强商业承兑汇票的流通。
(未完,全文见《金融时报》2006年11月16日第8版) 商票发展的关键在于流通 赵慈拉
日前央行下发了《关于促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企业在资金结算和融资中广泛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在今年两次提高贷款利率中,票据贴现利率都不作调整,显示了央行旨在大力支持企业发展票据业务,尤其是资信度高的企业能通过票据工具来降低筹资成本。 商业承兑汇票作为一种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信用支付工具,自1984年起在国内开始试行,二十多年过去了,仍未能在国内经济社会中成为一种普遍接受的信用支付工具。据央行公布的2006年第三季度国内机构融资总额中,银行贷款在融资总额中的比重占到85.8%,而借助商业票据融资的则少之又少。 发展商业承兑汇票业务,重要的并不在于商业银行对其扩大贴现,因为一经银行贴现,就由原本的商业信用转化为银行信用了,类同于银行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与贴现。因此作为企业直接融资工具之一的商业承兑汇票,关键在于延伸票据的支付与流通的转让链,尤其在一些已形成固定的上下游产销链关系的企业之间,推广商业承兑汇票的结算方式,将有助于把挂账信用转变为票据信用,培育企业信用文化,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目前各家商业银行对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都不需要授信,查询核实后就可予以贴现,因此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竞争优势完全取决于贴现利率的高低,客户对贴现银行不可能形成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建立在银行对其授信的基础上,各家商业银行会因风控能力和贷款定价能力的不同而表现为不同的授信额度和贴现利率,因而能够充分发挥出商票贴现银行的核心竞争优势。 票据具有很强的要式性,本身就是一份标准合约,资信级别高的出票人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发商业承兑汇票,由持票人向银行申请贴现,可以简化借贷双方的流程,降低持票人的筹资成本;银行对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后,可提高信贷资产票据化的比重,银行对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也意味着对该票据的承兑,因此经银行贴现后的商业承兑汇票可凭借贴现银行的资信度在转贴现市场上进行转让,这对于提高银行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和促进票据市场的活跃度具有积极的意义。
(未完,全文见《金融时报》2006年11月16日第8版) 商票进入新时代? 刘文军
中国票据市场近几年获得了较快发展,2000年以来全部金融机构的票据贴现余额、累计签发量和累计交易量的增长率都在两位数以上,个别年份甚至达到了50%以上。但与票据市场快速发展相对应的是其结构性矛盾突出:银行承兑汇票占市场的大半壁江山,商业承兑汇票只占不到10%。商业承兑汇票的发展滞后不但导致票据风险过分集中于商业银行,而且由于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贷款审批程序较为严格,还须向银行缴纳保证金和支付手续费,从而部分企业难以通过商业承兑汇票这一工具支付结算和融通资金。 商业承兑汇票发展的滞后很早就引起了央行的关注,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曾指出:商业承兑汇票在票据市场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小,不利于票据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应大力推广商业承兑汇票。 另外,随着宏观调控力度的加强,商业银行的短期贷款投放速度大幅度减缓,企业短期融通资金的渠道受阻,造成企业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央行此时出台《关于促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也有促进推广商业承兑汇票来解决这一问题的意味。 总体来看,《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使商业承兑汇票迎来更大发展空间。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承兑汇票大范围推广使用的最大障碍在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滞后,无法为商票流转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市场信用基础薄弱,致使信用风险较大。作为一种票据化的债权债务凭证,商业承兑汇票一旦签发,即脱离了其所依附的商品交易而成为一种独立的债权债务凭证,其所负载的债权能否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承兑人的资信状况。但当前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尚不完善,市场信用基础还非常薄弱,个人、企业的诚实守信观念较差,并且缺乏对不讲信用行为的有效惩罚和约束制度,从而导致商业承兑汇票蕴涵的信用风险较大。
(未完,全文见《金融时报》2006年11月16日第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