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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研讨会在湘潭召开,来自国内外知识产权界、金融界和企业界的专家学者对知识产权运用过程中的质押融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这对尽快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质押制度,加快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促进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加大金融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我们对知识产权融资进行了再思考。
一、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现状
2000年到2005年间,中国的专利申请数量以2452件超越意大利、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首次跻身全球十强,增幅达到212%,其中2005年增幅为43.7%。综观2005年情况,全国仅办理专利权质押66件,较上年增加78.4%;质押金额18.9亿元,为上年的4倍;债务金额12.6亿元,为上年的2.8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然而,我国科技进步贡献率目前仅为39%,对外技术依存度高于50%,远低于世界上对创新型国家公认的70%和30%的标准。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8.9亿元的数额来看,占全部质押融资的比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能力不强,不仅是多年来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重要原因,而且已经成为提升我国国家创新能力的重大瓶颈。
二、制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的主要因素
从质押融资活动总体情况来看,我国仍属于以不动产抵押为主的传统担保阶段。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在我国的流通范围仍然不广,还远未成为一种重要融资手段,融资实践仍步履维艰。法律制度、质押评估、经验不足和处置困难等因素对其质押的负面影响依然较大。
(未完,全文见《金融时报》2006年12月4日8版)
金融时报 (2006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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