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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银行为邹敏初等人发起创办,于1928年1月27日正式开业,总行设在上海。股本银元200万元,经营商业银行一切业务,并办理储蓄信托堆栈等业务。1934年8月15日天津分行正式开幕,总行拨来资金10万元,行址在法租界中街74号(今解放北路),首任经理崔露华,副理刘渐陆,襄理潘墨冰,下设储蓄、信托、商业三部。该行以汇兑和买卖债券为主,存放款业务为辅。存款主要吸收交通银行和一些旧官僚军阀的存款并转存到总行,利用信托业务作买卖公债套息。1935年11月天津分行设东马路办事处。1937年初天津银根奇松,乃由该总行代天津分行放款,并委托上海分行代为买卖外币。“七·七”事变后,由于时局变化,广州押汇款无法调回天津,天津分行委托上海大量购存外汇。日伪统治时期,该行开始设“后帐”,经营高利存放业务。由于伪联币、法币贬值,所存外汇外币得利颇丰,除曾拨交总行美金10万元外,天津分行办公楼房亦因此而得。1938年7月东马路办事处因业务清淡结束。1940年刘渐陆升调总行任职,于惠清升为副理。1944年总行派商承谦兼任天津分行经理,并任周梦题为副理。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商承谦来津专任天津分行经理。1946年5月屈让为副理。天津解放后该行增资为旧人民币2400万元,1949年11月被批准为外汇指定银行,开办外汇业务。1951年9月该行参加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1952年12月15日与天津其他17家银行合并成立公私合营银行天津分行,该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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