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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信托储蓄银行由中国、交通两行合拨资金100万元于1914年10月20日创办,设总行于北京。该行因以“提倡社会储蓄,培养人民俭德”为宗旨,故定名为新华储蓄银行。1917年、1919年为适应业务的扩展需要,先后筹设天津、上海分行,并兼营商业银行业务。天津分行开业后,由总行拨资本金5万元,马殿元为经理,行址在法租界中街(今解放北路)7号。天津分行的主要业务为办理存放汇及一切储蓄业务,经收信托款项,买卖有价证券、房地产、保险及仓库业。1921年发行流通储蓄金券,在京、津、沪三地流通甚广。1928年国民政府迁都南京,华北商务锐减,新华储蓄银行旧帐未清,新业务也难开展,濒临倒闭。中、交两行遂接管该行劫匕平、天津、上海三分行业务。
1931年2月新华储蓄银行改组,更名为新华信托储蓄银行,总行迁至上海,冯耿光为董事长,王志莘为总经理,孙瑞璜为副总经理,总行派俞鸿为天津分行经理,同年u月天津分行在东马路设办事处。天津分行此时的业务侧重于储蓄信托,属于投资银行性质。由于改组之后业务性质更易,资金来源亦多属固定性质,因此放款稍偏重于定期抵押。
1934年新华信托储蓄银行首先由总行、天津分行和上海第三办事处推行整借零还小额信用放款,每户100元至500元为度,月息8厘,最长12个月,分期摊还,无需提供抵押品,但借款者必须认新华人寿储金,用途则以婚嫁、还债、丧葬、医疗为多。天津分行办理这项业务与总行稍有区别,即借款人必须由供职单位担保。此外,该行还首创人寿储金,生活储金,教育储金。同年建立天津敦桥道办事处。1935年10月建立天津梨栈办事处。1935年12月天津分行迁入新华大楼办公。1936年底建立天津旭街(现和平路)办事处及河北大街办事处。由于该行储蓄种类繁多,存储方法和处理手续简单方便,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深受客户欢迎。据1938年底天津银行同业公会统计,新华信托储蓄银行天津分行存款数目在同业中除中、中、交、农四行外,居首位。1944年11月总行拨伪联银券50万元作天津分行营运基金。1946年7月总行再次拨法币20万元作天津分行营运基金。1948年12月又改拨金圆券5万元。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后,新华信托储蓄银行天津分行资本额为旧人民币2400万元。天津分行经理俞鸿1948年10月辞职,由范希邨继任。1951年范辞职,由华文煜继任。同年12月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天津成立办事处,该行受其领导。1952年12月15日该行与其他银行合并成立公私合营银行天津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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