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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进创建“零案件银行”活动,确实加大案件防控工作,建立案件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根据天津银监局创建“零案件银行”活动的要求建设银行天津分行创建活动安排,建设银行塘沽分行积极落实创建“零案件银行”活动责任制。他们把分行各部门、各经营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订责任书,并把案件防控与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了对各部门与单位“一把手”的业绩考核指标。截至4月15日塘沽分行圆满完成了各层级责任书的签订工作。(通讯员:建行塘沽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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