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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签定了节能减排能效贷款担保(二期)相关协议,并据此修订了《兴业银行节能减排项目贷款(二期)操作规程》(2008年4月修订),在全行范围内大力推行节能减排项目贷款。
该产品仅发放于资金应用在节能减排项目的借款人,且用于能源效率项目、可再生能源项目和纯减排项目,旨在提高能源效率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该产品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贷款期限较长、担保方式灵活、还款方式灵活、信贷决策科学等特点。同时适用对象广泛,包括自身进行节能改造的企事业单位、专业节能服务公司(或称作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英文缩写为EMC或ESCO)、节能减排设备生产企业、拥有专业牌照的租赁企业、公用事业服务商、专业从事开发和实施清洁能源机制项目以及以出售“核证减排量”(CER, Certified Emissions Reductions)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企业等。
节能减排项目贷款是兴业银行在国内率先推出的富有特色的优秀公司业务产品,是该行敏锐把握经济发展热点,携手国际金融公司(IFC)创造性地以商业行为承担起社会责任的一项金融创新,也是为广大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先进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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