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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晓炼:增强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本报北京8月11日讯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胡晓炼主持召开了全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宋大涵出席会议并讲话。

  宋大涵首先介绍了《条例》立法背景、原则及主要内容等。他指出,修订后的《条例》以便利贸易投资活动、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对均衡管理外汇资金的流入流出,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及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健全外汇监管手段和措施等作了规定,并相应明确了有关法律责任。《条例》的修订和实施,是贯彻十七大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具体措施,对于便利贸易和投资,加强和改善外汇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保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防范国际经济金融风险等具有重要意义。

  胡晓炼就下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她要求,各级外汇管理机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学习和贯彻《条例》中,应注意把握以下重点:一是要处理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加强管理的关系;二是与时俱进,立足于解决当前影响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宏观调控效果以及国际收支平衡的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特别是解决过去长期存在的外汇流入管理薄弱的状况,实现均衡管理;三是要始终把防范国际经济风险,特别是要把防范国际经济风险通过外汇渠道和国际收支渠道影响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四是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根本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附件: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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