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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防范意识 抵制非法集资
2019-07-10 16:36  来源:天津市银行业协会
 

  非法集资近年来呈高发态势,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干扰国家金融秩序,甚至影响社会稳定。为提高市民风险防范意识,近日笔者就有关非法集资的相关问题,走访了天津市银行业协会,协会相关负责人给予详细解答,以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笔者: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呈现“下乡进村”趋势,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老百姓如何识别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活动又具有什么特点?

  天津市银行业协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以下特点:1.非法性。集资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是被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公开性。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4.伪装性。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笔者:非法集资涉及领域蔓延扩散,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手段越来越隐蔽,非法集资有哪些常见的类型?非法集资又有什么危害?

  天津市银行业协会:非法集资有以下几种常见的类型: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果园、庄园、养老地产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假冒民营银行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等信息,诱骗群众投资;以“养老”的旗号,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假借P2P网络借贷平台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不但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影响家庭的和睦幸福,还容易导致极端过激事件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首先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其次,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再则,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最后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此外非法集资属违法行为,集资参与人与集资人所签订的合同无效。非法集资合同中约定的利益条款也无效,投资回报不受法律保护。

  笔者:一段时间以来,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持续多发,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和迷惑性增强,非法集资的犯罪手段都有哪些?

  天津市银行业协会:非法集资的犯罪手段一般有以下几种: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手段。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以虚假宣传造势,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

  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发展会员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

  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许多非法集资参与者都是在亲戚、朋友的低风险、高回报劝说下参与,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以高额利息诱惑,非法获取资金。有些已经加入的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友情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

  笔者:如果社会公众能够防范非法集资,彻底抵御非法集资活动,那么非法集资活动就丧失了生存的土壤。一般老百姓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天津市银行业协会:首先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其次,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还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最后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电信网络诈骗

   手段升级须谨慎防范

  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不断增多,骗人手段也日益高明,他们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虚构事由骗你卡上钱财,或者冒充熟人电话骗你向指定账号汇款,或者建设虚假网站购物侵吞你的货款,或者许诺高额利息骗你参与非法集资,或者宣扬一夜暴富诱你加入传销组织。形形色色的骗术,让人防不胜防,稍有不慎,就会上当受骗。为更好地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针对最新的诈骗手段,天津市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为广大市民支招。

  笔者:电信网络诈骗有哪些新特点?

  天津市银行业协会:现在的电信网络诈骗花样不断翻新、场景多变,近年来的电信网络诈骗新型犯罪活动不断演化和升级,呈现出一系列新的特点,包括犯罪手段高科技化,犯罪行为集团化、国际化,赃款流动快速化,诈骗对象精准化、定向化等。其中,犯罪分子借助信息化、智能化的计算机、电话等设备,通过互联网服务器,使用任意显号软件、网络电话等技术手段,利用伪基站批量群发短信、拨电话,利用改号软件将主叫号码修改为银行、电信运营商、公安机关等机构的官方号码等。诈骗技术手段不断变化,受害人防不胜防。

  笔者:常见的诈骗“套路”有哪些?

  天津市银行业协会:老年人、在校大学生、公司财务人员、个体户等人群为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主要受害群体。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提示信息和媒体报道,常见的诈骗手法包括:电话、QQ冒充熟人好友诈骗,冒充公检法、公司老总诈骗,利用微信假冒代购诈骗,发布虚假爱心传递诈骗,点赞诈骗,盗用公众账号诈骗,电视欠费诈骗,退款诈骗,购物退税诈骗,低价购物诈骗,办理信用卡诈骗,等等。在二维码诈骗中,犯罪分子以降价、奖励为诱饵,要求受害人扫描二维码加入会员,实则附带木马病毒。一旦扫描安装,木马就会盗取受害人的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

  笔者:如何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天津市银行业协会:大家可以多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提示信息和媒体报道的诈骗案例,提高警惕。妥善保管个人及企业信息,如在相关网站输入账号、手机号码、查询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前要谨慎核实域名真实性,不点击可疑链接,不连接来历不明的无线网络,不扫描非正规渠道获取的二维码,谨防钓鱼陷阱。加强账户安全管理,如提高银行账户安全性,给自己的账户上好“锁”,可单独设立小额独立银行账户,用于日常网上购物、消费。保管好相关复印件、睡眠卡、交易流水信息,培养良好的支付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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